招生动态
首页 > 正文
山西财经大学2021年依据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简章
供稿单位:    发布日期:2021-03-04

山西财经大学始建于1951年,坐落于山西省省会太原市,是一所突出经济学、管理学、统计学、法学学科优势和特色,经、管、法、文、理、工、艺等学科协调发展的财经大学。学校师资力量雄厚,教育体系完备,具备培养学士、硕士、博士和博士后的完整教育体系,现有1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4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8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4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6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57个本科专业,14个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5个国家级特色专业,18个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3个山西省普通高等学校优势专业,7个山西省普通高等学校特色专业,2个山西省普通高等学校优势特色专业,11个山西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品牌专业。在中国大学国际化竞争力500强中位列财经类高校第9位,在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中取得优异成绩,名列山西省前茅。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依据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的通知》(教港澳台厅函〔2021〕1号)文件精神,我校依据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以下简称“学测”)成绩招收符合相关条件的台湾高中毕业生。

一、申请条件

1、具有台湾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及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

2、参加2021年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语文、数学、英文科目考试且其中任意一科成绩达到均标级以上的台湾高中毕业生。

二、招生专业和人数

申请人可在以下招生专业目录中选择1个专业作为志愿。招生人数将视申请人数和具体生源情况确定(不超过20人)。

序号

专业

代码

专业名称

学制

学费标准

(人民币/生/年)

1

020101

经济学

四年

5100

2

020301

金融学

四年

5100

3

020401

国际经济与贸易

四年

5100

4

120203

会计学

四年

5100

5

120402

行政管理

四年

5100

6

030101

法学

四年

5000

三、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21年4月15日前

2、报名材料:

(1)下列6项材料原件按照顺序扫描为一个PDF文件;

①《山西财经大学2021年依据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申请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申请表》,填写后本人签字,所在中学盖章);②台湾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③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④学测成绩单;⑤高中学生证(往届生提供高中毕业证);⑥其他能够体现申请人能力水平的相关材料。

(2)《申请表》电子版文件(word版);

(3)个人签字或签章的《个人成绩查询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扫描PDF文件;

(4)个人一寸免冠照片JPG格式电子版(以姓名_台湾高中生命名)。

3、提交要求:

考生将上述4类材料以附件形式在规定时间内发送至jwczsk@sxufe.edu.cn,邮件主题请注明“姓名_2021年台湾高中毕业生申请表、成绩查询授权书和个人照片”。发送后请关注邮件回执,确认是否发送成功。

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材料或报名材料页面内容不清晰完整,我校不予受理审核。

四、录取办法

我校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根据学生的“学测”成绩并结合申请材料择优录取。

录取名单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办公室审核批准并办理录取手续后,学校将于7月底发放录取通知书。

五、学费和住宿费用

被我校录取的台湾高中毕业生入学注册时,应按照学校规定缴纳学费和杂费,收费标准与内地学生相同。学生与内地学生统一安排住宿,住宿费400-1200元人民币/人/年;其他费用参照内地学生收费标准执行。

六、入学及管理

1、被录取的学生按照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到学校报到,具体事宜参考《山西财经大学2021级新生入学须知》及有关通知;

2、新生入学后进行入学资格审查(含身体健康状况复查,参照大陆学生高考录取体检标准),凡不符合报名、录取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被取消入学资格;

3、台湾地区学生的在校教育和管理按照我校本科学生相关规定执行。

七、证书颁发

本科学习期满,修完规定的课程和学分,成绩合格者颁发山西财经大学本科毕业证书;达到山西财经大学学位授予标准者颁发山西财经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八、联系方式

学校全称:山西财经大学

通讯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坞城路696号山西财经大学教务处招生考试科

邮政编码:030006

招生电话:+86-351-7666571

招生网站:http://zhaosheng.sxufe.edu.cn

电子邮箱:jwczsk@sxufe.edu.cn

九、其他

本简章内容如与上级教育主管部门规定不一致时,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规定为准。其他未尽事宜参照教育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办公室相关规定及山西财经大学2021年本科招生章程执行。

本简章由山西财经大学教务处负责解释。



 


上一条:山西财经大学2021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现场确认及专项测试通知

下一条:山西财经大学2021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