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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简报(七)
供稿单位:    发布日期:2007-08-02

2007年第 7

我校2007年浙江、青海、云南、福建、

安徽、江苏、海南等省录取分数线确定

根据我校在浙江、青海、云南、福建、安徽、江苏、海南、等省文、理科考生第一志愿的报考情况、投档分数及招生计划,经研究以上省(市、区)具体分数线划定如下:

浙江省: 文史类: 523 理工类:539

青海省: 文史类: 477 理工类:415

云南省: 文史类: 578 理工类:526

福建省: 文史类: 513 理工类:510

安徽省: 文史类: 544 理工类:518

江苏省: 文理综合类: 570

海南省: 文史类: 642 理工类:576

招生考试管理办公室

二○○七年七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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