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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招收2009年双学士学位班的通知
供稿单位:    发布日期:2009-05-31

各学院及有关部门:

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关于试办双学士学位班的管理规定》(晋学位[1998]13号)文件精神,经研究,2009年我校继续招收双学士学位学生,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双学士学位指在大学本科学习期限内,少数优秀学生在主修一个学科门类专业的同时,再学另外一个学科门类的专业,完成两个本科学科门类专业课程的学习,并符合学位授予条件,即可同时获得两个学科门类学士学位。

二、申请双学士学位的条件

凡具有2007级本科生正式学籍,学习成绩良好(前三学期无不及格课程),且学有余力,遵守纪律,无任何违纪行为的可申请报名。

三、报名时间安排

165前,各学院严格按照条件组织学生进行选报,并填写山西财经大学双学士学位报名表(从教务处网页上下载),将报名表以学院为单位统一交教务处。

2610,教务处对各学院报名情况进行汇总核查后在校园网上予以公布,如无异议,即取得双学位录取资格。

3616,取得双学位录取资格的学生到财务处交纳学费,然后持交费收据到教务处办理注册手续,逾期不交费者按自动放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

四、2009年拟招收专业及收费标准

专业序号

专业名称

授予学位

收费标准

01

经济学

经济学

1300/

02

金融学

经济学

1820/

03

国际经济与贸易

经济学

1690/

04

工程管理

管理学

1400/

05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管理学

1820/

06

工商管理

管理学

1820/

07

市场营销

管理学

1300/

08

会计学

管理学

1690/

09

旅游管理

管理学

1300/

10

人力资源管理

管理学

1400/

11

法学

1690/

12

英语

2000/

13

广告学

1300/

14

新闻学

1300/

五、具体要求

1、各班辅导员要正确引导学生根据自己所学的专业和要选报专业的培养目标、课程设置、家庭经济等情况慎重选报双学位专业,选报人数不足20人的专业不予开班,所报学生可申请调整到其他专业,学生专业确定后,录取专业不可更改。

2、各专业所在学院负责专业宣传,包括专业培养目标、课程设置、主要任课教师情况等,任课教师一经确定,不得随便变动。

3、各专业所在学院要加强对双学位班级的管理,对管理不到位的专业在下年度将限制其招生人数。

4、双学士学位班学生学位授予按照《山西财经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执行。

〇〇九年五月二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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