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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简报(三)
供稿单位:    发布日期:2007-07-20

2007年第 3

实施阳光工程 确保我校招生顺利进行

根据教育部和各省市的文件规定,我校2007年普通高考招生录取工作于715全面展开。为了深入实施招生阳光工程,学校招生工作领导组于712召开专门会议,就我校2007年招生录取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对2007年招生录取实施方案进行了研究。会议要求全体招生工作人员要认真学习教育部和各省市2007年招生的有关文件,严格按照阳光工程的有关规定,认真执行“六公开、六不准”的招生要求,按照程序、规范操作,并要求对全体招生录取工作人员进行培训。713,纪委书记赵润廷、副校长郭泽光分别就招生录取工作的纪律、程序、分工、职责等方面做了进一步强调,要求全体工作人员一要遵守录取工作纪律,严格执行教育部有关规定,按照我校2007年招生章程进行录取;二要规范程序,严格履行签字手续,做到“取之有理,退之有据”;三要认真落实工作责任制,严格按照分工各负其责;四要加大监督力度,确保招生录取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根据会议精神,招生考试管理办公室专门制作了宣传版,就2007年招生章程、招生计划、收费标准等方面内容进行了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同时对招生录取现场实行全封闭管理,所有工作人员佩证上岗,严禁非工作人员进入录取场所,以确保我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

招生考试管理办公室

二○○七年七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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