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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第一志愿平行今年不施行 6月9日开报志愿
供稿单位:    发布日期:2008-05-23


山西省招考中心昨日(5月15日,下同)公布了今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规定,本报为您详细解读

5月15日,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公布了今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规定,为了及时让广大家长了解今年高考政策,本报将就今年高招报名、填报志愿、监考等各个方面的具体规定为您进行详细解读。

关键词:报名

  高考报名实行工作社会化

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需要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和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证件或同等学力证明(不满16岁的考生,须持本人户籍所在地制式户籍证明)。

常住户籍在我省的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在毕业学校所在县(市、区)招办设立的报名站报名,其他考生必须在户籍所在县(市、区)招办设立的报名站报名。

因公集体长期在外省 (自治区、直辖市)工作的职工及随父母一起在外地生活的子女,确需借考的,由考生或其父母所在单位征得工作和户籍所在省 (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同意,可办理借考手续。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中,学籍和户籍不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考生,须向户籍和学校所在省 (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提出申请并经同意后,方可在学籍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县(市、区)借考。凡我省户籍的非应届考生统一在我省报名。

关键词:优惠

加分考生要准备材料

每年都有一些考生可以享受优惠政策,所有这类考生需要出具相关材料。

少数民族考生、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残疾人民警察考生、残疾军人考生和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的子女,因公牺牲的人民警察的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的子女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被评为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考生达到我省第二批本科及以下批次最低控制分数线者,在第二批本科及以下批次省属院校投档时可加5分,达院校投档线者可投档,录取与否由学校决定。

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被评为省级优秀学生或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者、参加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或全国中学生电脑制作活动获一、二等奖者,在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奖者,获全国中学生奥林匹克竞赛数学、物理、化学、生物、计算机学科省赛区一等奖(含)或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的考生以及归侨、华侨子女、台湾省籍青年、烈士子女、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考生,投档时可加10分,达院校投档线者可投档,录取与否由学校决定。

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参加重大国际体育比赛、全国性体育比赛取得前六名(须出具参加比赛的原始成绩)的考生,投档时可加20分,达院校投档线者可投档;经省招考中心会同省体育行政部门统一审核测试,被认定为一级运动员(含)以上称号的考生,投档时可加20分,达院校投档线者可投档;被认定为二级运动员称号的考生,投档时可加5分,达院校投档线者可投档。录取与否由学校决定。

凡具备加分资格的考生,省招考中心要以适当方式公示,未经公示,不得享受相关项目加分。

在录取投档时,各类加分考生都占规定的投档比例,以考生的实际文化考试成绩加上照顾的分数为投档分数进行投档,由学校审查录取。

关键词:志愿

  填报志愿6月9日开始

填报志愿分两次进行,6月9日至14日考生填报本科(含三本及提前批艺术类专科)志愿;7月31日至8月3日考生填报专科 (含高职)志愿。

志愿栏的设置:志愿表共设十一个志愿栏。第一栏是提前批艺术类本科院校志愿;第二栏是提前批军队公安等本科院校志愿(分两批);第三栏是提前批军队公安等专科院校志愿;第四栏是第一批本科院校志愿(分A、B两类);第五栏是第二批本科院校志愿(分A、B两类);第六栏是定向本科院校志愿(分1A、1B、2A、2B);第七栏是第三批本科院校志愿;第八栏是提前批艺术类专科院校志愿;第九栏是第一批专科院校志愿;第十栏是第二批专科院校志愿;第十一栏是第三批专科院校志愿。每批次二志愿设若干平行志愿。

系(科)、专业志愿栏的设置:第四、五栏本科院校志愿中,每所院校设三个系(科)、专业志愿,其余各栏每所院校各设两个系(科)、专业志愿。每所院校系(科)、专业志愿栏后均设有“去否其他专业”志愿栏。

考生在“去否其他专业"志愿栏中若填涂了“去”,如所报专业志愿未被录取,学校可根据考生具体情况调剂录取到其他专业;如填写了“否”或不填涂,学校不再调剂录取到其他专业。

今年所有院校均不设服从调剂志愿。对各批次按考生志愿和相关规定投档后完不成招生计划的院校实施网上征报志愿。

体育(文)类和体育(理)类的考生,可分别填报体育类院校和专业志愿,也可分别填报文史类、理工类院校和专业志愿。

艺术(文)类和艺术(理)类的考生,可分别填报文史、理工类院校和专业志愿。其中艺术专业考试合格(含本省和外省)的考生,可分别填报艺术类院校和专业志愿。

省属院校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和播音主持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须按艺术类填报相应院校专业志愿。太原师范学院汉语言文学 (戏剧影视文学方向、节目主持方向)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按文史类填报院校专业志愿。

参加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考生均可报考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高等学校。报考香港高校内地招生的考生须按学校要求直接向招生学校报名填报志愿,其中香港城市大学、香港中文大学按我省填报志愿规定要求统一填报;澳门高校内地招生由各市或县(市、区)招生办组织考生分校单独填报志愿或考生直接向澳门高校报名填报志愿并确认。

考生填报的志愿表(卡)是招生部门调配档案和招生院校录取的重要依据,须由考生亲自填涂,志愿表用蓝、黑色钢笔(签字笔)填写,字迹必须清楚、工整,志愿卡用2B铅笔填涂,填涂必须规范。志愿信息采集确认后,任何人不得改动。如发现私改志愿,要追究有关人员和负责人的责任。

关键词:监考

建设网上巡查系统

我省今年建设网上巡查系统,具备条件或考务管理相对薄弱以及考试违规事件多发的县(市、区)考场要配置无线电信号屏蔽设备。

每个考场至少安排一名监考员和一名监督检查员,监考员和监督检查员要来自不同单位,监督检查员具有监督和监考双重职责。监督检查员是否实行县与县交叉选派,由各市招生委员会确定。高三教师不得参与监考工作。监考员和监督检查员均实行随机抽签定岗的办法。监控室的负责人由考点主考或副主考担任,省或市派巡视检查人员有一人须在监控室工作。监控室工作人员由各市招办派出并负责培训。

各考点要设立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由县(市、区)招委负责同志和巡视检查团团长共同管理,对举报的重大问题,要及时向省招考中心汇报。

考生在考试前要签订《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保证书》。考生在考试过程中,必须遵守《考生守则》和考试纪律。如有违反,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予以处罚,并记入考生高考诚信电子档案,录取时提供给有关高校作为是否录取的重要依据。

对考场纪律混乱、舞弊严重或出现认定的雷同试卷和互相抄袭试卷较多等问题的县(市、区)和考点,撤销其下年度举办全国统考的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对在考试中违犯规定、不负责任、徇私舞弊的考试工作人员,按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予以处罚,并通报全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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