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我校计划招生4500人,面向全国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文件规定,招生录取工作于7月15日全面启动。
为了做好2015年普通本科招生录取工作,深入实施招生“阳光工程”,学校于2015年7月15日上午召开本科招生工作领导组会议,就我校2015年招生录取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党委常委、副校长赵国浩主持会议,党委副书记薛文治,党委常委、纪委书记李富明,副校长张兔元,副校长马培生,本科招生工作领导组成员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我校2015年本科招生录取实施方案、2015级新生入学须知。会议要求全体招生工作人员要认真学习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2015年招生工作有关文件,严格按照“阳光工程”的有关规定,认真执行“十公开、十二不得”的招生要求,按照程序、规范操作,确保招生录取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根据招生工作领导组会议精神,2015年7月15日下午,教务处对全体招生工作人员进行了培训。要求遵守录取工作纪律,按照我校2015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中有关规则进行录取;规范程序,严格履行签字手续,做到“取之有理,退之有据”;认真落实工作责任制,严格按照分工各负其责,确保我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