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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华商学院教学管理部审核,下列学生符合双学位报名条件,现予以公示,如无异议即取得双学位录取资格。
如有异议,请于11月12日前向学校招生考试管理办公室反映,电话:7666571。
点击下载浏览该文件:200811716251450414.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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