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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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六公开、六不准”
供稿单位:    发布日期:2010-07-02

六公开:

公开招生政策

公开高校招生资格和有关考生资格

公开招生计划

公开录取信息

公开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

公开重大违规事件及处理结果

六不准:

不准违反国家有关招生规定

不准徇私舞弊、弄虚作假

不准采取任何方式影响、干扰招生工作正常秩序

不准协助、参与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组织的非法招生活动

不准索取和接受考生及家长的现金、有价证券等

不准以任何理由向考生及家长收取与招生录取挂钩的任何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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